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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黄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市公安局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通过“平安黄石网”、“平安黄石”、“黄石公安”、微博、微新、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依法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根据《条例》规定和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法律依据、发展规划、业务及服务、与公众切身利益有关的动态性信息等六类基本信息。具体包括:市公安局及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名称、职责、地址、电话,领导成员姓名、职务等;公安工作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非涉密);年度计划、发展规划、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机关建设、统计数据;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事项;全市公安机关重大警务部署、重大警务活动(行动)及重大工作成果;全市治安、交通警情,季节性多发案件、事故预警提示,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其他与公安工作相关的事项。
(二)公开形式
1、政务网站公开。“平安黄石网”是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平安黄石网”设一级栏目6个,二级栏目26个。
2、政务微信微博公开。“平安黄石”微博除日常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外,还先后公布警方重大警务部署和专项行动信息,不间断通报多发性、季节性案件违法犯罪新手段,及时发布交通、安防等民生信息,直播热点事件,与网民互动交流。2016年11月,市公安局推出“黄石公安”微信服务平台,该平台依托微信系统,建设应用覆盖面全、安全可靠、业务功能强的市局微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展便民服务渠道,创新社会管理方式。该平台包含“110、交警、治安户政、出入境、消防、督查、法制、网安、禁毒、宣传”等十大警种业务,公安行政审批的业务办理达165项,全面实现了“办理、咨询、告知、查询、举报、投诉、发布、宣传、评价”等九大功能。
3、传统媒体公开。市公安局在《黄石日报》、《东楚晚报》、《黄石周刊》开辟《警方》专栏,每周六或周日定时出刊;与广播电视台合办“110便民播报”、与电视台合办“黄石公安”等专栏,及时开展警务信息公开,同时,加强与《人民公安报》、《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湖北电视台等省级媒体沟通联系,及时刊发报道,社会反响良好。
4、新闻发布会及手机短信公开。全年组织召开案件侦办、热点事件等新闻发布会、通气会17次,受到广泛好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市公安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市公安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公安信息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等。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警务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做强做精“平安黄石”、“黄石公安”网站、微信、微博,“黄石公安”微服务平台等新媒体信息公开渠道。继续加强与《黄石日报》、《东楚晚报》、黄石广播电视台合作创办专栏,开拓性与《湖北日报》、中国警察网合作,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传统公共媒体资源作用,进一步拓宽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新水平。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无)
市公安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