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公安局,厅直各单位:
为规范全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切实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安行政执法水平,省公安厅制定了《湖北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执法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本《裁量基准》包括总则性规定《湖北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湖北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治安管理册、禁毒册、出入境管理册、计算机和网络安全册、交通管理册等六部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湖北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鄂公安规〔2015〕5号)和《湖北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治安管理册,2018版)》(鄂公通〔2018〕91号)同时废止。
湖北省公安厅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