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护我市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资源安全,共同营造和谐美丽的生态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森林及野生动植物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通过各种渠道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形成全民参与、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1、盗伐、滥伐林木及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的;
2、盗窃、故意毁坏古树名木的;
3、危害重点保护植物的;
4、破坏自然保护地、非法占用林地的;
5、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活动的;
6、在鸟类栖息繁衍地和候鸟迁飞通道等重点区域,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
7、非法狩猎的或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的,特别是使用犬猎、地弓、猎夹、电击、网捕等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非法狩猎野兔、野鸡等野生动物的;
8、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涉及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
二、举报要求
1、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包庇、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三、举报方法
1、举报电话:110、0714—6205331
2、微信举报:“平安黄石”微信公众号留言
3、举报邮箱:735425857@qq.com
4、举报信邮寄地址:湖北省黄石市迎宾大道38号(黄石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收)邮编:435000
联系人:姜警官
同时,公安机关敦促相关涉案人员,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对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黄石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18日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