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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行政处罚公开(4月1日-4月7日)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指挥部      时间:2025-04-08 17:1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处罚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165

肖忠振

350427********1019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 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5年03月21日20时24分,肖忠振驾驶闽GVH307号小型轿车,沿阳新县韦源口镇振韦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走马墩路段 执勤卡点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对肖忠振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71mg/100ml,肖忠振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2025-4-2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167

黄召银

420222********1032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5年03月14日19时36分,黄召银驾驶鄂BCP533号小型普通客车,沿阳新县韦源口镇韦山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执勤卡点时, 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对黄召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 37mg/100ml,黄召银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2025-4-7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168

王斌辉

350322********1031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5年03月20日20时37分,王斌辉驾驶闽BSD686号小型越野客车,沿阳新县韦源口镇戏台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执勤卡点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对王斌辉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 29mg/100ml,王斌辉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2025-4-7

黄石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