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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行政处罚公开(12月1日-12月7日)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指挥部      时间:2025-12-08 15:3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处罚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473

费国丰

420222********2013

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2025年11月15日13时30分许,费国丰驾驶鄂B6VT51号正三轮摩托车沿太子镇036县道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太子中学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铁山区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状态。因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依法带其至黄石市中心医院提取静脉血样并当场封存。后民警将血样送至黄石求实联合司法鉴定所鉴定。经鉴定,费国丰血样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08.14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

行政拘留

十五

2025-12-3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472

柏一波

420281********8010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5年11月27日23时13分许,柏一波驾驶鄂BBF234号小型轿车沿百花路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百花路四棵松路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 58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2025-12-3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471

曹军

420281********4237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 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5年6月24日19时43分许,曹军驾驶鄂BD12789号小型 轿车沿老315省道自东向西行驶,行驶至红色十五军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 29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因其2023年12月1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曹军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2025-12-3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470

周细猛

420222

********1452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5年11月18日20时52分许,周细猛饮酒后驾驶鄂BAY632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阳新县韦源口镇兴韦大道新港实验中 学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铁山区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64mg/100ml。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2025-12-1

黄石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