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处罚

2025年度行政处罚公开(12月8日-12月14日)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指挥部      时间:2025-12-15 16:0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处罚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485

柴哲浩

420202********1253

因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5年11月26日15时30分许,柴哲浩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号牌为鄂B01185的小型轿车沿湖滨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湖滨大道中石油加油站路段时,与后方同向由曹鑫鑫驾驶的号牌为鄂BCX783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后,鄂B01185小型轿车又与汪江琴驾驶号牌为鄂WBR118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鄂BCX783小型轿车侧翻、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七十五条第一项。

行政拘留

2025-12-10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482

李祥

421125********0319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 动车的违法行为成立。

2025年11月26日21时09分许,李祥驾驶号牌为鄂ABA3731的小型轿车行驶至花湖大道黄石港区检察院路段检查点时,未停车配合民警检测,强行冲卡后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黄石港大队的执勤民警抓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李祥酒精含量值为 51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2025-12-10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481

刘长兵

420700********5991

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构成刑事处罚且驾驶人 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2025年11月26日22时32分许,刘长兵驾驶号牌为粤B5WQ42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黄石市黄石港区花湖大道黄石港区检察 院路段时,被交通管理支队黄石港大队执勤人员拦停检查。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状态。因其呼 气式酒精检测结果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依法带其至黄石市二医院提取静脉血样。后民警将血样送至黄石求实联合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经鉴定,被鉴定人刘长兵血液样品中检测出乙醇,其含量为 83.85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五日

2025-12-10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479

石义元

420222********1457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5年11月27日12时46分许,石义元饮酒后驾驶鄂BGE616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阳新县韦源口镇学海路新港实验中学路段 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铁山区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9mg/100ml。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2025-12-8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5478

景志伟

420204********6513

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2025年11月28日00时31分许,景志伟饮酒后驾驶号牌为鄂AR779K的小型轿车沿杭州西路由市政府方向往肖铺方向行驶,行驶至居然之家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下陆大队民警现场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现场检测,景志伟呼出气体酒精含量 为25毫克/100 毫升,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三日

2025-12-12

黄石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