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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行政处罚公开(6月1日-6月7日)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指挥部      时间:2026-06-08 10:4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处罚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99号

薛华平

420221********6196

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构成刑事处罚且驾驶人 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2026年05月17日00时02分许,薛华平驾驶号牌为鄂BD19899的小型新能源轿车行驶至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迎宾大道道达尔加油站路段时,被交通管理支队黄石港大队执勤人员拦停检查。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状态。因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依法带其至黄石市中心医院提取静脉血样。后民警将血样送至黄石求实联合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经鉴定,鉴定意见为:送检的被鉴定人薛华平的血液样品中检测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130.98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十日

2026-6-4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98号

 

 

 

周俊

 

 

 

420202********1235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6年05月10日21时49分许,周俊驾驶号牌为鄂BL8829的小型普通客车沿花湖大道由东向西方向行驶,当行驶至距离检查点100米处时突然靠边下车往阳光巷方向逃跑,民警追至阳光巷将其抓获,周俊现场拒不承认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拒不配合吹气检查,遂民警将其带至黄石交警人事局岗亭调取监控视频证实周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随后民警对周俊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 6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五日

 

 

 

 

2026-6-3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97号

 

 

尹恒

 

 

420202********0814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6年04月24日21时08分许,尹恒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花湖大道检察院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黄石港大队的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尹恒酒精含量为7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

五日

 

2026-6-1

 

黄石市公安局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96号

陈贝

420222********1097

因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 驶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2026年05月11日23时44分许,陈贝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号牌为鄂B4C808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湖滨大道与芜湖路交叉口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黄石港大队的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陈贝酒精含量为70mg/100ml,达 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行政拘留五日

2026-6-1

 

黄石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