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处罚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120号 | 程峰 | 420281********8038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2026年05月16日20时55分许,程峰驾驶鄂BF82380号小型轿车沿奥体大道由西向东方向行驶,行驶至奥体大道立诚名车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另查明:2016年5月13日,程峰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大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罚款贰仟元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程峰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 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三日 | 2026-6-26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119号 | 黄尚 | 420281********7618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 2026年06月05日21时31分许,黄尚驾驶鄂ABP3386号小型轿车沿奥体大道由西向东方向行驶,行驶至奥体大道立诚名车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6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另查明:2025年7月14日, 黄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罚款贰仟元并处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黄尚构成因饮酒后 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三日 | 2026-6-26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116号 |
洪渤 |
420205********7015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2026年06月13日20时16分许,洪渤饮酒后驾驶号牌为鄂B6ER81的小型汽车沿紫新苑往新下陆街方向行驶,行驶至紫新路与北村一路交叉口路段时,被下陆大队民警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现场检测,洪渤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60毫克/100毫升,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三日 |
2026-6-24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115号 | 李金忠
| 420221********1616 | 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构成刑事处罚且驾驶人 曾因饮酒驾驶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 2026年05月30日23时50分许,李金忠驾驶号牌为鄂A0X973的小型客车沿杭州西路由市政府方向往肖铺方向行驶,行驶至居然之家路段时,突然靠边停车,然后下车逃跑,被下陆大队执勤民警拦截检查。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李金忠呼气酒精含量值为 101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状态。民警依法将其带至黄石市第五医院提取静脉血样,并将血样送至黄石求实联合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经鉴定:从送检李金忠血样中检验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 99.32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车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 行政拘留十日 | 2026-6-24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114号 |
刘炳钦
| 420281********7632 | 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构成刑事处罚且驾驶人 曾因饮酒驾驶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 2026年06月13日20时02分许,刘炳钦驾驶号牌为鄂B8F035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紫新路由106国道方向往铜花北路方向行驶,行驶至紫新路路段时,被下陆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刘炳钦呼气酒精含量值为9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状态。民警依法将其带至黄石市第五医院提取静脉血样,并将血样送至黄石求实联合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经鉴定:从送检的刘炳钦血样中检验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88.63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车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 行政拘留 十日 | 2026-6-24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113号 | 李海民
| 420202********1613 | 因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饮酒驾驶机 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 2026年06月12日22时58分,李海民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号牌为鄂AZ785B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黄石市黄石港区迎宾大道道达尔加油站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黄石港大队的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李海民酒精含量为45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李海民构成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项、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十日 | 2026-6-22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111号 | 周小平
| 420203********0037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2026年06月02日16时20分,接黄石市公安局公交(轨道)公安分局一大队民警电话称:其在黄石市迎宾大道公交(轨道)公安分局一大队站前路段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辆号牌为鄂B1VZ71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身上有酒味。黄石港大队民警赶到现场核实该车驾驶员为周小平,经酒精呼气测试,周小平酒精含量为 22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三日 | 2026-6-22 | 黄石市公安局 |
2026年度行政处罚公开(6月22日-6月30日)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指挥部 时间:2026-07-01 16:34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