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处罚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123号 | 李梦军 | 420281********0810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的违法行为。
| 2022年09月16日00时51分许,李梦军驾驶号牌为鄂B5US00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黄石市黄石港区迎宾大道红星美凯龙 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黄石港大队(现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黄石港大队)的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李梦军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因其对呼气测试结果有异议,民警依法带其至黄石市二医院提取静脉血样。后民警将血样送至黄冈中泽法 医司法鉴定所鉴定,经鉴定,鉴定意见为:送检的李梦军血样中检验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50.45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三日 | 2026-7-3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122号 |
吴远雄 |
420281********8417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2026年06月04日21时31分许,吴远雄驾驶鄂B6TQ10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奥体大道由西向东方向行驶,行驶至奥体大道西延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7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另查明:2020年07月10日吴远雄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07月06日吴远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西塞山大队作出行政处罚;2022年10月17日吴远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西塞山大队作出行政处罚;2024年04月03日吴远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黄石港大队作出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七日 |
2026-7-6 |
黄石市公安局 |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