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处罚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129号 | 全军正 | 420281********8032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 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2026年07月05日20时58分许,全军正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鄂AG33293的小型新能源汽车沿百花路由南向北方向行驶,行驶至百花路长龙快速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另查明: 2019年5月6日全军正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黄石港大队作出行政处罚,全军正构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 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七日 | 2026-7-10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128号 | 严刚 | 420204********4916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 动车的违法行为。
| 2024年07月28日20时30分许,严刚饮酒后驾驶号牌为鄂 B5VT57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发展大道由大冶方向往老下陆方向行驶,行驶至发展大道金谷美地路段时,被下陆大队民警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现场检测,严刚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52毫克/100 毫升,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五日 | 2026-7-10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127号 |
李相财 |
420221********8034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2026年06月28日20时52分许,李相财驾驶鄂AAT821号小型轿车沿百花路由北向南方向行驶,行驶至美地金城东门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 2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另查明:2022年07月03日李相财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铁山区大队作出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三日 |
2026-7-10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125号 | 唐正伟 | 420222********1099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 2026年6月30日20时21分许,唐正伟醉酒驾驶鄂 BFU007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阳新县韦源口镇兴韦大道新港实验中学路段时,被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铁山区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唐正伟的血液样品中乙醇含量为122.58mg/100ml。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十日 | 2026-7-9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124号 |
王利军 |
420202********041X |
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构刑事处罚且驾驶人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 2026年06月21日21时00分许,王利军驾驶号牌为鄂B6ZU38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沿湖路李家坊路段时,被交管支队西塞山大 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多次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均未取得检测结果。民警依法将其带至爱康医院提取静脉血样,并将血样送至黄石求实联合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经鉴定,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王利军的血液样品中检测出乙醇,其含量为1.1630mg/ml(116.30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车的标准。经调查,王利军涉嫌危险驾驶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我局于2026年06月24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十日 |
2026-7-9 |
黄石市公安局 |
2026年度行政处罚公开(7月8日-7月14日)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指挥部 时间:2026-07-15 09:25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