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处罚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195号 | 陈宏 | 420202********1235 | 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尚不构刑事处罚且驾驶人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 2026年08月28日21时20分许,陈宏驾驶号牌为皖GD35836的小型轿车行驶至颐阳路锦轮酒店路段时,被交管支队西塞山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101mg/100ml。民警依法将其带至爱康医院提取静脉血样,并将血样送至黄石求实联合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经鉴定,鉴定意见为: 被鉴定人陈宏的血液样品中检测出乙醇,其含量为1.0048mg/ml(100.48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车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十日 | 2026-9-7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192号 | 刘华
| 420221********8012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 动车的违法行为。
| 2026年07月19日00时08分许,刘华驾驶号牌为鄂BD19751的小型轿车沿湖滨大道由大上海往摩尔城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湖滨大道家园宾馆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刘华酒精含量为5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三日 | 2026-9-3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191号 |
刘奎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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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5********5715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2026年8月27日19时58分,刘奎香驾驶鄂B1FW60号牌小型普通客车沿张之洞大道自北向南行驶,行驶至陈来臣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铁山区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58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三日 |
2026-9-3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190号 | 华俊
| 420221********8055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的违法行为 . | 2026年8月17日20时21分,华俊驾驶鄂B8JB16号牌小型普通客车沿四棵大道自东向西行驶,行驶至利民路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 6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另查明:2014年4月9日华俊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作出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三日 | 2026-9-3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189号 |
李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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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22********203X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2026年08月28日20时40分许,李重阳驾驶鄂BEU636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湖北省阳新县韦源口镇振韦大道走马墩路段时,被黄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铁山区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民警现场对李重阳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7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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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 三日 |
2026-9-2 |
黄石市公安局 |
黄公(交)行罚决字〔2026〕188号 | 余立剑 |
420205********5716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 2026年08月25日23时43分许,余立剑饮酒后驾驶号牌为鄂B1T498的小型轿车沿杭州西路由杭州东路往肖铺方向行驶,行驶至杭州西路居然之家路段时,被下陆大队民警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现场检测,余立剑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67毫克/100 毫升,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一条第一款. | 行政拘留三日 |
2026-9-3 |
黄石市公安局 |
2026年度行政处罚公开(9月1日-9月7日)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指挥部 时间:2026-09-08 10:11
鄂公网安备 42020402000046号